2021年8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979批次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2021年 第48號)。
其中,赤峰市紅山區(qū)海福紅山和達超市銷售的、赤峰市瓜子張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油脂分公司生產的葵花籽油(生產日期2021/3/20,4L/桶,登月),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結果為11.4μg/kg,標準值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qū)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赤峰市瓜子張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油脂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苯并[a]芘是一種芳烴類化合物,在環(huán)境中廣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變性。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guī)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為10μg/kg。
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儲、晾曬不當,從環(huán)境、包裝、機械收獲、運輸等過程中引入污染;生產中關鍵工藝控制不當等。
公開信息顯示,赤峰市瓜子張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是以經營炒貨為主的一家清真食品企業(yè),其前身是赤峰市紅山區(qū)瓜子張食品廠,瓜子張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是赤峰地區(qū)最早獲得QS認證的炒貨企業(yè),并以其產品質量贏得了赤峰地區(qū)“誠信單位”、“知名品牌”等多項殊榮。
據其官網,瓜子張傳承于清末,其炒貨技藝別列為內蒙古自治區(qū)非物質文化遺產,榮獲“內蒙古老字號”稱號,“登月”商標被認定為著名商標。
第三方數據顯示,2018年被四次行政處罰,分別為:罰款1000元;處以檢驗批貨值金額3倍計840元的罰款;沒收不合格姜片1700克(3.4市斤)、罰款5000元;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處以22500元的罰款。2019年兩次因其它違反食品安全法規(guī)的行為被處罰:處沒收違法所得1400元、并處予65000元的罰款; 沒收超過保質期的葵花籽仁252袋(凈含量:12斤/袋、生產日期:2019年4月3日、保質期:3個月、生產廠家:五原縣騰飛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共計3024斤、處沒收違法所得1500元并處予65000元的罰款。(李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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