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北京商報記者從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香港消委會”)官網(wǎng)獲悉,當天其發(fā)布澄清聲明稱,針對《選擇》月刊第573期瓶裝水測試報告一文,就這次測試因樣本歸類出現(xiàn)落差而引起的誤會,表示抱歉。重新評分后,“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樣本的整體表現(xiàn)由4.5星調整至5星。
香港消委會在澄清聲明中解釋了此前比較受關注的適用標準類別以及標準判定問題:昨天本會與“農夫山泉”的代表會面和作深入交流后,了解到有關產品既不是“天然礦泉水”,亦非“純凈水”,而是“飲用天然水”,而該公司采用的標準為其生產地,即內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就此,本會將該樣本改列為一獨立類別“飲用天然水”并重新評分。從消費者角度而言,若以測試結果的TDS值作為比試,該樣本口味較一般“天然礦泉水”為淡,與一般“純凈水”比較則較濃。至于溴酸鹽方面,本會根據(jù)歐盟有關飲用水的溴酸鹽最大限值為每公升10微克計算,此限值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一致,而該樣本的檢出量(每公升3微克)屬”飲用水”準則值范圍內,并遠低于上述準則值,可以安全飲用。
當天,農夫山泉通過公眾號再回應表示,香港消委會今日發(fā)布的《消委會就「農夫山泉」測試樣本結果的澄清》已收悉。測試結果充分顯示農夫山泉產品全面符合相關標準,可以安全飲用。農夫山泉將繼續(xù)為香港市場提供安全、優(yōu)質的產品和服務。( 孔文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