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wǎng)訊(王鑫樺) 農藥是防治病蟲害的有力武器,它的安全使用也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一環(huán),然而作為一柄雙刃劍,如何規(guī)范使用農藥一直是人們關心的話題。其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從農藥產品的“誕生”環(huán)節(jié)就已經開始了。這就是國家實行的農藥登記制度,而且除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人們的身體健康之外,這項制度還保護農作物生產安全和生態(tài)環(huán)境安全。
我國實行農藥登記制度,未經登記的農藥是不允許使用的,但是農藥登記是什么,為什么需要進行農藥登記,什么樣的農藥產品能夠通過登記審批,進行生產、銷售和使用呢?農藥登記到底如何為我們提供保障?
總的說來,農藥登記是基于一組系統(tǒng)性的科學試驗,進行有效性、安全性的評價。
第一關:這組試驗首先是產品化學試驗,對產品的化學性質等內容開展試驗。要明確農藥產品中有什么,用什么方法能夠準確檢測出來組成農藥產品的組分,以及在這一個產品中各組分都有多少。還需要評價這些組分的物理化學性質,例如有沒有腐蝕性、會不會爆炸、什么情況下儲存起來更穩(wěn)定,能不能保持均勻性等。還要提供出來農藥產品的質量標準,就是產品的各項指標要求是什么,怎么開展測定,來保障能夠在生產中獲得合格產品。
第二關:接下來是藥效試驗,要對這個農藥產品的使用效果進行試驗評價,防治某種作物上的特定病蟲害,效果如何。使用的過程中會不會產生藥害,用后對于防治對象會不會產生抗性等。
第三關:還有農藥殘留試驗,就是農藥用在作物上之后,在規(guī)定的使用次數(shù)和使用劑量下,殘留在農產品中的農藥母體和代謝物都有多少,還要進行風險評估,確保人們長期食用使用了這種農藥后的農產品仍然是健康的、安全的。
第四關:第四組試驗是毒理學試驗,通過科學的動物試驗,評價農藥產品經口、經皮、吸入、眼睛刺激性等毒性,是否存在神經毒性和生殖毒性、有沒有內分泌干擾作用、是否會致癌致畸致突變等。還要評價農藥使用過程中人暴露在施藥環(huán)境中的風險等。
第五關:最后還有環(huán)境影響試驗,需要評價農藥產品使用后在土壤、水體等環(huán)境中的消解情況,對于蜂、鳥、魚、蠶等有益生物是否會有危害等。
只有按規(guī)定完成上述科學試驗,試驗結果經評價后符合要求的,才準予登記。這些試驗科學就相當于農藥產品的“產前檢查”,只有安全了,才能順利“誕生”。2024年5月9日數(shù)據(jù),全國資質在有效期內的農藥登記試驗單位有181家,北京市目前資質有效的農藥登記試驗單位20家,占全國總數(shù)的11%。北京市每年組織對全部在京試驗單位的全覆蓋檢查、指導,嚴格要求其保障試驗數(shù)據(jù)的真實性和可追溯,不斷提高試驗的規(guī)范性、科學性,做好農藥登記上市前的“科學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