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季行 記者程家武)9月15日,安慶市宿松縣市場監(jiān)管局對宿松縣某超市“銷售月餅與其他產品混裝”的違法行為,開具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行《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新國家標準后該縣的首張《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這家超市下架相關產品。
經查,宿松縣某超市銷售的“麥隆香”牌安慶享月月餅,生產日期為2023年9月3日,禮盒內隨月餅附贈了塑料刀叉一套,不符合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準第一號修改單關于“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的規(guī)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
日前,市場監(jiān)管總局在《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準及第1號修改單問答中早已明確:除了月餅包裝層數不超過三層、空隙率合格外,還規(guī)定了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其中,其他產品指除用于保護月餅的食品用脫氧劑、冰袋之外的所有產品,如紅酒、茶葉、刀叉等。因此,月餅包裝中不能放紅酒、刀叉等產品,但食品用脫氧劑、冰袋屬于保護商品的必要產品,可根據需要放入。
中秋、國慶雙節(jié)將至,月餅等各類節(jié)日禮品紛紛上市。宿松縣市場監(jiān)管局在此提醒廣大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國家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經營,讓月餅回歸大眾消費品屬性,回歸傳統文化本源。同時要保證食品安全,不得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不得售賣“天價”月餅,多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健康美味、簡約實惠、綠色環(huán)保的節(jié)日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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